■ 一家之言
  要想危化品車輛遠離江河,運輸管理上進一步抓緊是治標,要想治本,在國家層面必須拿出剛性手段,儘快解決化工產業佈局不合理的問題,讓危化品“遠離”水源。
  5月18日凌晨3時許,一輛裝載有四氯乙烷的槽罐車,行至320國道浙江桐廬境內時,發生側翻,部分四氯乙烷流入富春江,造成部分水體受到污染。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肇事槽罐車目的地是浙江衢州巨化,320國道是其慣常經行路線。不少村民對江邊運輸危化品表示擔憂,“這些東西最好不要在江邊運輸,一旦發生事故,就可能導致下游水質受污染。”
  雖然尚不知該肇事槽罐車是否屬於合法營運,但無論如何,此事件都暴露出浙江當地在危化品管理上的疏漏。因為如果是違法運輸,那該車輛長期按固定線路運輸危化品,為何主管部門沒有察覺。倘若是合法運輸,那麼主管部門為何會無視公共安全風險,批准這種危化品車輛沿著江河邊“暴走”?
  實際上,《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也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在劃定、調整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或者指定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線路時,應當避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確實無法避開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毫無疑問,法律的規定並沒得到認真執行,我們並沒看到對於肇事槽罐車,當地政府有什麼有效防護措施,相反,該肇事槽罐車竟然在半夜行駛,這恰恰是事故高發時段。
  危化品車輛肇事,引發環境污染事件,乃至威脅飲水安全,這已並非第一例。現在大多地方對於危化品運輸的管控非常寬鬆,一些地方對於危化品車輛在惡劣天氣、危險路段,以及夜間通行,並無禁止性規定。加之危化品運輸往往跨越行政區域,而各地之間往往缺少一套區域間聯動管理和執法的機制,如此一來,許多行駛在路上的危化品車輛,實際就是一個流動的炸彈。
  危化品車輛沿江河“暴走”,不僅反映管理的漏洞,這還與目前的化工業的產業佈局有關。此前,環保部調查曾發現,國內7555個大型化工石化建設項目中,81%佈局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以浙江為例,僅在錢塘江上游就集中了一些化工、紡織、印染廠等高危項目。這樣的產業佈局,使得危化品在河流沿岸運輸成為難以避免的事。
  因此,要想危化品車輛遠離江河,運輸管理上進一步抓緊,只能治標,要想治本,在國家層面必須拿出剛性手段,儘快解決化工產業佈局不合理的問題,還民眾飲用水的安全。
  □國華(職員)  (原標題:怎能讓危化品車輛沿江河“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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